可以注册的商标的不同形式
商标有不同的形式,在进行任何注册项目之前,都应该对其进行识别。有具体的管理规则 商标注册 且必须慎重考虑选择口头、形象或半形象的形式。
传统 "的商标形式
允许的商标形式有很多种。它们可以是有声的、二维的和三维的。颜色甚至全息图样都可以构成商标。但是,几乎所有的注册商标都是以口头、形象或半形象的形式注册的。
商标的传统形式:文字商标
该文字标识仅由一个或多个字符(数字和/或字母)组成。它可以是一个词,一组词,甚至是一个简单的数字。一旦注册了文字商标,无论利用何种图形形式,该名称都将受到保护。
通常最好是先申请文字商标,而不是象征性或半象征性的商标。通过只保护商标的文字而不保护其图形形式,因此有可能以自己选择的形式使用它。后者可以随意演变,不影响对名称的保护。另一方面,如果商标是以图形或半图形形式注册的,原则上必须按注册的形式使用。这意味着图形形式的实质性变化可能需要新的申请。
除非你有必要的手段来申请这三种形式的商标,否则,最好的办法是 抢注.
传统商标的形式:形象商标
它完全由图形元素组成:在一个形象的标记中没有语言元素。
形象化的商标就可以采取标志、图画、全息图甚至某种颜色的形式。关于后一种形式,必须用国际公认的准则来描述,例如: 1. 潘通码.举个例子,橘子君和迪卡侬对自己品牌的色泽有一个冠名,没有其他相关形式。
因此,具象商标只赋予备案的标志权利。
传统的品牌形式:半形象化的品牌
半具象标记由两类要素组成:一是言语要素,二是具象要素。它可以是一个伴随着名字的标志,也可以是一个带有特殊书法或图形设计的术语。
这种形式的商标在言语元素没有或只有轻微特征的情况下是有用的。将名称与具象元素联系起来,原则上会使商标具有足够的独特性,在申请时可以被接受。再次,半形商标必须按备案使用。因此,在商标有效期内最好不要做任何改动(无论是名称还是图形)。
新的品牌形式
几年来,新形式的商标一直在各办公室备案。这些商标在审查员那里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。截至2019年12月11日,以图形表示商标的义务已被取消。因此,一些申请将得到便利,如声音和视频申请。其他可能最终被接受,如气味和味道。
录音和录像标记
这些标记的问题一直是如何用图形表示它们。比如说,音乐可以很容易地用杖来表示,但声音呢?声谱被用来显示声音的变化,但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不够精确。至于视频,加载了一系列连续的图像,这些图像或多或少代表了整个视频。这就是 "运动标志"。
今天,随着图形表述的消失,只要上传其数字文件就可以了,这使得保护的范围更加清晰。然而,在早期阶段,对INPI来说仍然会有技术上的困难,因为这些文件在商标数据库中无法访问。它们将如何被访问?未来会有答案。
味道和气味
后者一直是非常困难的,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,用图形来表示。然而,取消图形表示的要求在近期内不会使他们的注册更容易。新文本要求商标必须是客观上可感知的。但有什么比味道和气味更主观的呢?因此,我们不可能很快看到这种类型的商标泛滥成灾。